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营运车辆强制报废为非营运车辆仍按照营运车辆标准执行,出租车强制报废时间为8年,因此自登记注册之日起8年后为强制报废。比如,营运出租车仅运营三年就变成非营运车辆,八年后就要强制报废,这是《道路交通法》规定的。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例》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1.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
2.出租客车15年;
3.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
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客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满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
8.三轮汽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
9.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15年,不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