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解体中心是北京市报废车回收企业模范标兵单位,同时也是车管所指定的北京汽车解体中心。那么北京汽车解体中心办理汽车报废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车主先将办理汽车报废所需要的手续准备好,然后车主通过电话联系到北京汽车解体中心并告知报废汽车所在位置,北京汽车解体中心会提供北京市内免费上门拖车。
报废汽车进厂后,北京汽车解体中心会检查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等重要部件是否有缺失。然后车管所会对报废汽车的信息进行比对,查询车辆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异常状态存在。
确认报废汽车无异常状态存在后,北京汽车解体中心会对报废汽车进行合法拆解,整个拆解过程会有警察进行现场监督并拍照保留。
汽车报废办理完成后,北京汽车报废解体中心会将《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给予车主,车主凭借这些文件即可重新买车并上牌。整个办理流程大概需要7-10个工作日左右,办理过程中不会收取车主任何费用。报废手续出来后,北京汽车报废解体中心会通过电话联系到车主,车主只需要提供收货地址即可。
北京汽车报废标准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